政府公布下月起,綜援標準項目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將調高2.8%,長者領取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但下月1日之前已經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綜援金額同樣不受影響,不論年齡都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
社署預計調高資助金額將惠及約126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長者單身綜援標準金額將增加100元至3585元,高齡津貼會調高40元至1385元,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則增加75元至2675元,普通傷殘津貼增加50元至1770元。
政府是基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以及將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在去年1月決定調整領取長者綜援的年齡限制;但民主黨鄺俊宇批評,政府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收緊,變相剝奪長者原有福利,尤其當政府表示未來福利開支會加大投放的同時,竟然先向60至64歲的長者「開刀」,做法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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