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政府人员手机的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他3项控罪,包括普通袭击、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下周二(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在5月拘捕许智峯时,还指他涉嫌刑事毁坏罪,最终没有起诉。
许智峯在社交网站表示,会就自己处理事件的手法不当向公众负责及承担,但同时强调不应默许政府派「狗仔队」干预立法会运作的做法继续下去。
事发于今年4月立法会委员会审议「一地两检」草案期间,许智峯不满政府派人监视议员,涉嫌抢去保安局一个女行政主任的手机及一张纸,事后他被民主党冻结党籍。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表示,党中委会早前已决定冻结许智峯的党籍,但纪律委员会因欠缺女事主口供及闭路电视片段,暂停相关聆讯,相信随住法庭聆讯展开,纪律委员会会重新展开工作,中委会会按委员会结论再讨论,同时强调民主党无对许智峯提供任何经济支援。
《基本法》第79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如果犯了刑事罪,判监一个月以上,经在席议员三分二通过就会被解除职务。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最高罚款1000元,以及监禁6个月;普通袭击罪最高可以判监一年;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最高可判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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