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去年10月在铜锣湾崇光百货附近,因未能赶上巴士而冲出马路拦车,早前被裁定阻碍交通罪成,30岁男被告王曦彦周二(30日)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32岁女被告伍嘉仪被判12个月感化令。
王曦彦及伍嘉仪下午到东区裁判法院听取判刑;案情指二人去年10月6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附近,因为未能赶上巴士,继而走到车头拦车,令巴士停驶15分钟,影响车上逾60名乘客,部份车辆亦要转线。
两被告曾在庭上表示,截停巴士是为了要司机当面道歉及讨回公道,但法庭认为二人的说法本末倒置,且夸大了被剥夺上车资格,认为他们明显知道阻碍了其他乘客和巴士行程,裁定二人阻碍交通罪成。
委裁判官陈姵妏称,虽然以往同类案件都是判罚款,但今次案件不同,被告在闹市中阻拦巴士造成的影响显而易见,两人所受的影响跟他们对他人造成的阻挠亦不相称,法庭并不鼓励打着捍卫自身利益旗号,自私地罔顾社会福祉的行为,考虑到男被告行为有暴力元素,故需要判处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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