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男子余祖林日前涉嫌在高等法院一个法庭内亮刀,指吓法官陈嘉信,其后自首并被落案起诉刑事恐吓,周四(19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暂时不准保释,下周四再作保释审核,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审讯。
控方表示,此案有别于一般刑事恐吓案件,被告在庭上直唿法官陈嘉信的全名,显示他有计划和目的行事,而在法官席前2米挥刀,威胁法官人身安全。
辩方求情称,被告于2012年来港居住,现持有香港身份证,任职装修工人,月入1万元,是家中经济支柱,妻儿则在内地,希望裁判官考虑被告初犯,让其保释外出工作。
裁判官张洁宜指案件严重,担心被告再犯,不会按时往警署报到,加上控方证据强烈,故驳回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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