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尖沙咀昨日發生交通意外,一名內地男遊客被一輛的士撞倒重傷昏迷,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而涉事的士司機則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捕。
警方於昨日上午8時14分接報指出,尖沙咀彌敦道72號發生交通意外。事發時,一輛的士懷疑沿尖沙咀海防道往尖東方向行駛,右轉入彌敦道與堪富利士道交界時,撞到一名過路的男子。警員接報到場後發現,男子的頭部流血並昏迷,救護人員為傷者施行急救,再將他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搶救。傷者的數名親友其後趕抵醫院了解情況。
●疑違例右轉彌敦道
據了解,被撞的是一名姓范的64歲內地男子(64歲),早前與家人一齊由上海前往香港旅遊,按計劃於今日(23日)離港。事發時事主一個人獨自在街上踱步,詎料發生意外。涉事的的士司機姓陳(50歲),於事後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和向警員講述事發經過,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司機通過測試。據知,涉事的士當時沒有載客。
有現場消息透露,的士當時所行駛的海防道行車線只可以往直行駛,懷疑有人違例右轉向彌敦道行駛,造成交通意外。的士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捕,昨日被扣留調查。
根據本港法例,司機觸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7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至於如果觸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