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修订《逃犯条例》风波自今年6月爆发至今,冲突连场,警方曾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为临时扣留中心,但种种谣言令外界对新屋岭有多番揣测。警察公共关係科总警司谢振中昨日指出,自6月初以来,警方曾四次使用新屋岭作为临时扣留中心,原因是要处理大量被捕人士,而个别警署不足以应付被捕人数。他强调,新屋岭在整体保安及私隐保障方面,符合政策要求,但警方留意到公众有不少揣测,故在本月2日后,便无再在新屋岭设临时扣留中心,而有关决定与种种失实指控绝对无关係。
谢振中昨午在警方记者会上表示,新屋岭拘留中心在1979年落成,设施、保安、保障犯人私隐安排均符合警队相关政策要求,该处平日只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警方日后亦会继续保留有关用途。
#设施较偏远带来不便
他透露,警方在修例风波于6月爆发以来,曾四次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为临时扣留中心,分别为8月5至7日、8月11至13日、8月25至26日,以及9月1至2日,处理最多被捕人士的一次,人数达75名。他解释,警方使用新屋岭,是因为要处理大量被捕人士,而个别警署不足以应付被捕人数、市区情况混乱、市区警署及羁留设施遭受不同程度袭击。
谢振中强调,如果无示威者违法,警方根本毋须执法,而无拘捕大量被捕人士,新屋岭也就毋须用作临时扣留中心,但警方留意到新屋岭引起了公众不少揣测,有不少不实及无证据的指控,故警方在本月2日之后,无再在新屋岭拘留中心设临时扣留中心。他称:「设施比较偏远所可能带来的一些不便,所以在行动上,暂时不再考虑使用这个地方。」他解释,新屋岭位置偏远,而且行动中要处理较多被捕人士,处理时间一般较平时时间长,可能因此令被捕人士及律师有所误解,而有关决定与种种失实指控绝对无关係。
#两宗均为须知会投诉
他表示,至今接获两宗与新屋岭有关的投诉,均与性侵无关,其中一个是「须知会投诉」,由相关律师提供,涉及会见疑犯的程序,而另一个是「须知会投诉」,是第三者的投诉,称看电视指有人被打的投诉。他强调,警方不论使用甚么地方作拘留用途,都会以同样既定程序处理,确保被捕人权利。
另外,中环爱丁堡广场昨晚有人发起集会,声援曾于新屋岭拘留中心内被拘留的人士,大会在晚上10时许宣布结束,声称有五万人参与。有参与集会的市民表示,新屋岭情况不透明,即使警方宣布暂停使用,都需要透过独立调查了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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