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香港海關前年9月在機場截查一對由馬來西亞來港的男女,在兩人所穿著鞋履的暗格內發現內藏共重近1,200克,市值約120萬元的毒品海洛英。兩人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求情稱為賺快錢犯案。法官斥案件涉及跨境販毒罪行,是加刑因素,各判監禁15年9個月。
兩名被告均是馬來西亞裔,分別是范志榮(男,31歲,汽車維修員)及陳欣俞(女,23歲,侍應),承認於2018年9月2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販運1,198克海洛英。辯方求情稱,兩人因欠債,為賺快錢犯案。兩人被捕後均有參與獄中宣傳打擊毒品的活動。
#辯方求情指欠債為賺快錢
案情透露,案發日下午,兩被告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替他進行清關,在他們所穿著鞋履的暗格內發現共藏有四包海洛英,市值共約119.6萬元,因此拘捕二人。海關查閱兩人的手提電話Whatsapp通訊紀錄,發現兩人是受招攬運毒來港。其中范向毒販稱,他不會帶毒到中國內地,因在那裏被捕有可能被判死刑。兩人被捕充分合作,承認知悉要帶毒來港,並穿上由毒販提供裝有毒品的鞋。如成功帶毒進入香港,每人可獲約10,000元馬幣報酬(折合約1.7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