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香港電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去年有四集節目,評論警方處理示威事件的手法,具損害性批評、言論或會影響警方的聲譽,但沒有證據顯示港台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及時回應,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
被投訴的《左右紅藍綠》在去年9月至11月,有四集節目分別評論警方在去年8月31日太子站執法行動,以及10月1日在荃灣開槍事件等。投訴稱,四集的主持人評論警方執法行動時言論有欠持平、屬一面之詞、以偏概全,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通訊局認為,港台沒有給予適當的機會讓警方及時回應,亦未有就四集討論的特定事件,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違反通訊局的《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
評論警方處理示威手法
根據資料,四集被投訴的節目分別由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前策劃幹事于愷絹、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副會長余美雲,以及民陣人權組召集人黎恩灝主持。
港台機構傳訊總監伍曼儀回應查詢表示,知悉有關裁決,節目已從網站移除。今年7月底開始,此節目時段已有其他節目取代。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認為,裁決對港台不公允,質疑通訊局有袒護手握公權者、打壓非官方意見之嫌。工會強調,港台已於合理時間內在港台電視31台,多次播放警方的相關回應,反問通訊局是否要求個人意見節目,必須取得「回應的回應」才能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