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去年12月15日网民在多区商场发起多区「和你shop」示威,其中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名16岁男学生涉到美心集团旗下酒楼破坏,以及携有石油气罐、对讲机等物品,被控刑事损坏、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三罪。他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认罪,求情称犯案是受社会环境影响,一时冲动,没有深思熟虑,昨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温绍明斥他对涉案食肆造成规模颇大的破坏,他亦管有相当危险的液态石油气,因此法庭不能过份侧重于更生而不作惩罚和阻吓,所以不会考虑感化。温官另告诫男生,其行为不会令其政治主张得到实现,甚至会造成反效果。
被告谢浩贤(16岁)被控于去年12月15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L8层,与其他不知名的人损坏属于「潮庭」的一把椅子、8张桌子及3盏吊灯。他另被控于同日在沙田连城广场近港铁沙田站A出口,保管或控制两罐液态化石油气(其中一罐连接着一把液态化喷火枪),以及管有一部对讲机。
辩方求情称,感化报告认同被告因受社会气氛影响而犯案,被告已深切反省,明白不应用此方法表达意见,自知没有考虑法律后果,一时冲动犯案,深明用激进方式表达自己对社会的看法并无益处,故建议他接受18个月感化令。
官斥对食肆造成破坏力大 并管液态石油气
温官官判刑称,青少年易受社会运动影响,冲动下做出超越法律界线的事,但不论被告对政治和时事的看法为何,也不会因案件而令被告的主张实现,甚至带来反结果。法庭判刑时需平衡更生、惩罚和阻吓,考虑案中的损毁程度和参与人数,法庭不可过份侧重更新,纵然感到痛心,亦要判被告拘禁式惩罚。被告另因无牌管有对讲机被判罚款2,000元。
案情透露,去年12月15日下午,一群黑衫打扮的示威者响应网上「和你shop」号召,于沙田新城市广场集合。下午2时半,被告戴口罩、穿黑衣,联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强行进入食肆「潮庭」内大肆破坏,被告以硬物和铁锤损坏一张椅、8张枱及3盏吊灯。警方到场清场时,见到被告正与其他人乘搭扶手电梯往A出口近连城广场位置,警员追截并制服被告。闭路电视及 TVB新闻片段均拍摄到被告破坏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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