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六名「旁聽師」,六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在不同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警方國安處徵詢律政司意見並獲得法庭批予許可後,昨日以刑事藐視法庭為由,向其中一名52歲被捕男子展開交付羈押程序。
警方強調,會依法維護法治和保護司法機構。對於任何干擾司法程序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包括在法庭宣揚政治訊息,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以維持法庭尊嚴和公共秩序。被捕男子姓蘇,是已被停職的公務員。他較早前被控於2021年12月30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阻礙警員執行職務,之後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外,警方國安處昨日帶走數名前職工盟成員協助調查。社交網站Facebook有人聲稱,昨早7時許,多名前職工盟成員,包括前副主席鄧建華被警方國安處帶走。據了解,他們是要協助調查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警方國安處並無拘捕相關人士。
至於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日前被警方國安處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和支聯會於前年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在去年以健康為由、申請保釋獲批,他目前涉違反保釋條件,昨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昨日申請撤銷何俊仁的保釋,辯方反對。《國案法》指定法官、總裁判蘇惠德聽取雙方陳詞後,下令撤銷何俊仁的保釋,他須被還柙看管。
何俊仁、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該案較早前已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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