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现年仅16岁的女生在2015至19年之间,多次被现年50岁的父亲非礼阴部,并遭现年17岁的兄长摸胸及以下体磨擦其臀部。事主父亲较早前承认四项猥亵侵犯罪,而事主兄长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猥亵侵犯罪成。法官游德康昨日在区域法院判事主父亲入狱29个月,而事主兄长获判感化两年。法官批评事主父亲破坏与女儿的信任,并破坏家庭和谐,让女事主童年留下痛苦印记。
被告依次为事主父亲W.K.F.(50岁)、事主胞兄W.C.K.(17岁),分别被控四项及五项非礼罪。针对W.K.F.的四项控罪称他在2015至16年期间某日,在荃湾一单位非礼当时约九岁的X,以及在2017年某三天,分别三次非礼当时约11岁的X。针对W.C.K.的五项控罪称,他在2018至20年期间,在旺角及荃湾单位,分别五次非礼当时约12至14岁的X。
案发时X年仅9至14岁
法官游德康昨日判刑时表示,心理专家认为,事主X的父亲W.K.F.没有娈童癖,重犯机会不高,但W.K.F.在案中行为有违诚信和伦常,加重了其刑责。法官引述X的创伤报告,透露她感到内疚和羞愧,想像不到日后如何面对父亲,她亦对日后失去父亲关爱而感伤心。心理专家指出,X自尊心非常低,每月会有二至三晚从恶梦中醒来和哭泣,曾经一度抑郁,但创伤后压力指数未达到须治疗的程度。X因为案件而需要搬家,令她失去成为香港运动员的机会,X因此大受打击。
至于X的创伤报告提及W.C.K.,称因为害怕遭其侵犯,睡觉时会缩在被窝,亦避免两人在家中独处时沖凉。X曾计划逃跑路线,另曾向祖母和姑妈投诉,但却不被相信,令X感到遭家人遗弃及讨厌。心理专家指出,事件对X造成持续冲击,X对家庭无归属感,亦与家人形同陌路。
法官认为,W.C.K.在案中行为不算严重,而如果案件不涉及W.K.F.,理应会在裁判法院处理,最终採纳报告建议,判处W.C.K.感化两年,并向他强调必须遵从感化官指示和相关条件。另外,法官考虑到50岁被告W.K.F.认罪,判处入狱2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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