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香港「国安委」建议入境处长拒绝向其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批出工作签证申请司法覆核。国安法官拒批许可。黎智英上周四(6月1日)就有关判决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案件尚未有聆讯日期。
申请人为黎智英,原审时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等代表;建议答辩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入境事务处处长;利害关係方为律政司司长,由前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袁国强等代表。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认为,根据《国安法》条文,法院对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其决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词指国安委的职责,属法院职能范围以外事宜,法院并无相关培训或专业知识处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监督国安委工作,实属合乎逻辑的做法,最终驳回其许可申请。
对于黎一方早前质疑,若国安委的决定不受挑战,变相权力比行政长官更大,法官反驳指国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监督及控制,又指黎一方举出「非常极端但脱离现实」的例子,质疑国安委可能滥用权力,此属「凭空想像而危言耸听」的评论,拒绝接纳,最终一併驳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及黎的传票入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