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一名裝修判頭2017年在街上感不適,暈倒前自行致電999求助,但未能說出正確位置,兩個半小時被發現時已經證實死亡。死因庭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建議警方及消防處應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方法的指引,以及加強接線生提問技巧的培訓。
死者賴志超(65歲),生前任職裝修判頭,2017年6月16日早上被途人發現倒臥在旺角砵蘭街286號,救護員到場證實死者不治。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時表示,根據法醫證供,死者患有嚴重的支氣管肺炎,生前應有病徵,但因每人身體不同,死者亦有慢性疾病,所以難以確定死亡時間。如果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考慮死者主要死因為支氣管肺炎,而又接受此疾病為自然產生亦可致命的,即可裁定「死於自然」。根據閉路電視片段,事主報警後數分數已經沒有反應,即使救護員趕及到場,都可能未有機會防止死亡。
陪審團建議,警方及消防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指引,認為報案人也有需要及責任提供正確的資訊,例如街道名稱、街號、大廈、消防喉及燈柱編號等,需提醒公眾提供店舖名稱未必能找到定位。陪審團又建議兩個部門加強訓練接線生的提問技巧,例如詢問報案人附近的地鐵站、燈柱及消防喉取水位編號,以獲取可於系統定位的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