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負責處理曾蔭權夫婦銀行戶口事宜的東亞銀行總行一名高級經理供稱曾氏夫婦於2010年6月至7日的聯名戶口內平均結餘達2,500萬元,而曾太鮑笑薇的東亞個人戶口在2010年6月的結餘,則有約2,500萬,而兩人同時擁有100多萬的人民幣債券及定期存款。而曾太在2010年6月至2011年秋季透過東亞銀行私人戶口,購入價值約500萬元人民幣貨幣及債券,更有64次將人民幣轉到東亞銀行深圳的分行。
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作供,他於1969年加入東亞,2010年時為總行的高級經理,工作包括處理客戶,包括曾蔭權夫婦。當曾氏夫婦到東亞總行,就會由他負責接待。
他確認在2010年7月16日當天,李國寶的戶口有35萬現金提款、曾氏夫婦的聯名戶口則分別有7.3及35萬的存款,至於該35萬的現金存款是否由他負責,何指「唔記得」,但他確認存款的手續費是他豁免的。
累積人民幣款項達500萬
辯方透露曾氏夫婦在東亞銀行聯名戶口於2010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的月結單,顯示兩人的聯名戶口平均結餘近2,500萬元,其中包括投資戶口內19萬元債券。另外曾太在東亞銀行的私人戶口截至2010年6月亦有2,500萬港元結餘,當中有41萬元人民幣定期款項、120多萬元人民幣債券,更至2011年秋季,更有63至63次將人民幣轉帳到東亞銀行深圳分行,累積人民幣款項達500萬元。
被問及為何每次匯款都印有「緊急」,何耀強解釋,因為香港到內地匯報一般截數時間在中午12時,所以蓋印緊急是要求同事在上午完成匯款指示。對於2010年11月5日曾太滙款80萬元人民幣到東海集團聯合有限公司不成功,何同意辯方推論指,相信11月5日的匯款表上的收款公司寫漏了s , 只寫了East Pacific Holding,而非EAST PACIFIC HOLDINGS,加上寫錯了收受香港款項的戶口號碼,所以未能在11月5日成功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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