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牽頭的智庫「香港願景」,昨日發表最新一份研究報告《二十三條的立法之路》。曾鈺成認為下屆政府有責任為《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否則中央或會考慮將內地《國安法》或其他法侓約束引入本港,認為這會令政府和市民面對更大壓力。報告倡議,政府應以「先易後難」和「最低限度」原則來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提高入罪門檻,不會以言入罪,曾鈺成說:「出來叫幾聲港獨是不會誤觸法網。」
本報港聞部報道
曾鈺成昨日指出,近年有內地及本地法律學者提出,香港若再拖延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中央或會考慮將內地《國安法》引入香港,或用其他法侓約束,以取代香港可「自行立法」的建議,「我們並不認為需要或應該這樣做(中央將《國安法》引入香港),但不時聽到這方面的言論,愈拖延立法,這些聲音就愈強烈,壓力愈大」。他指出,下屆政府任期結束時,已是香港回歸25年,應在任內進行立法工作,因這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但他指現時未有迹象顯示中央在廿三條立法上等得不耐煩。
應刪富殖民地色彩條文
香港願景名譽研究員陳澤銘解釋研究報告內容,倡議政府以「先易後難」原則,分兩階段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第一階段要先處理現行法例中比較簡單的修改,如刪去富有殖民地色彩的條文,以及目前《刑事罪行條例》煽動意圖、叛逆等罪行微調,加入要「引起社會上出現武力或嚴重干犯罪行」等條文;第二階段則處理較具爭議的條文,包括「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等,待政治環境合適時,充分諮詢市民達到共識後才進行立法,而立法條文須符合國際標準。
如非必要不應額外立法
陳澤銘指出,他們提倡以「最低限度」立法,現行不少本地法例涵蓋廿三條要求,如《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叛逆罪」、第九條「煽動意圖」及第十條「煽動叛亂」等。他說,廿三條立法「愈少愈好」,如非必要不應額外立法,應更新現行法例,同時應提高入罪門檻,不會以言入罪,只有在戰爭,武力及嚴重犯罪手段才會觸犯建議中的廿三條。曾鈺成重申,他們的建議不存在發表一篇文章或講一句說話就觸犯法例,「出來叫幾聲港獨是不會誤觸法網」。
至於談到下屆政府組班,曾鈺成透露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當選後未有接觸他,笑言自己是70歲的退休人士,無意當官,而林鄭月娥稱會找不同陣營的人士加入政府,曾鈺成說對方很清楚中央的原則,相信不會提名任何中央不能接受的人士當司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