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就學生「佔領」語文中心事件完成紀律聆訊,否認違反學生操守的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以及中醫學院五年級生陳樂行,昨日證實分別遭校方裁定停學一個學期及停學八天的處分,兩人對聆訊結果感到失望,其中劉子頎認為,校方的裁定,某程度上予人一種殺雞儆猴、槍打出頭鳥的感覺,認為會影響大學生對校方表達意見的自由,他會視乎上訴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行動;陳樂行則表示若然上訴失敗,會考慮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本報港聞部報道
佔領浸大語文中心事隔兩個多月,浸大完成紀律程序,上周四晚已通知四名要接受聆訊的學生有關結果,其中率領學生到語文中心抗議的時任學生會會長劉子頎,懲罰最重,被判罰停學一個學期,並要在本月12日前向語文中心撰寫道歉信,另外又需要接受大學輔導員的輔導。
須向語文中心寫道歉信
至於陳樂行,則被罰停學八天,由於他在語文中心事件後到廣州的中醫院實習,但他及中醫院不斷收到內地網民辱罵的信息,最終因人身安全理由返港,陳樂行表示,由於校方未能找到地方給其實習,故現時其狀態等同停學兩個學期,而他亦要在本月12日前向語文中心撰寫道歉信,另要做40小時社區服務;還有兩名學生,亦被罰要做社區服務。
不過,兩人也表明要上訴,陳樂行認為校方剝削他們兩人申辯機會,校方所說的案情有兩處與事實不符,第一個案情提及他們沒有理會語文中心職員勸喻離開,但紀律聆訊中沒有提及他們有否理過職員的勸喻,也沒有拿取相關影片取證,剝削了兩人申辯機會,故將會對此上訴。此外,案情亦提及兩人在語文中心作出威脅手勢,但描述兩者手勢的字眼不同,劉為「Threatening」,而陳為「Intimidate」都解為威脅,但同樣在整個在聆訊過程中,校方沒有詢問他倆做了何種手勢以及手勢意思,同樣剝脫他們申辯機會。他認為校方最後只根據來源不明的證供將他們處分。
認為校方罪名缺乏理據
劉、陳兩人均認為今次紀律聆訊的結果缺乏理據和程序公義,故表示會向校方上訴,陳更表示曾諮詢律師意見,認為香港浸會大學條例要符合普通法公平原則,他重申校方的罪名缺乏理據,又擔心會造成很壞先例,故強調如上訴失敗,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劉亦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浸大發言人表示,有關語文中心事件的紀律程序已完成,學生紀律小組已將結果通知相關學生,但為保障學生私隱,大學不會透露內容。根據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小組的判決,可提出上訴。發言人又重申,大學絶對尊重學生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