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大埔上月30日下午發生警長攔截賊車開槍案,警方前日下午再在上水區拘捕一名涉案的46歲溫姓的本地男子,他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傷人及一項藏毒罪名,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而他暫時毋須答辯,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訊,被告須還押看管。
被告吳志偉(46歲),報稱任職送貨員,他被指控在今年8月30日,於大埔林錦公路聯同男子溫運權,企圖惡意及非法傷害警長曾耀宗;他亦被指控於9月12日在粉嶺管有危險藥物,即9克冰毒。另外,被告之前亦因兩宗案件未有如期應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包括一宗使用虛假文書即使用虛假駕駛執照;另一宗則是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
落案起訴瘋駕傷人藏毒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前日下午於上水拘捕吳志偉,指其涉嫌企圖傷人、瘋狂駕駛、藏毒、擅自取去交通工具、盜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和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另外,被捕男子亦涉嫌爆竊被捕,經初步調查,懷疑他與落馬洲一間公司於8月23日的爆竊案有關,案件中價值約9,000元的財物被盜去。而警方經調查後,暫落案起訴其一項企圖傷人及一項擅自取去交通工具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