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成年人士賣酒的新法例,將於本月30日起實施。屆時零售店、超市、便利店及網購店,均禁止以當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酒類飲品。控煙酒辦公室指出乙醇高於1.2%的酒類飲品,例如米酒亦被規管,屆時家長在家煮飯忘記買米酒佐菜餚,也不要吩咐家中未成年子女購買,而商家有責任監管店員有否遵循條例,亦可要求懷疑對象出示身份證證明文件,如對方不合作,可拒售以免誤墜法網。不過,控酒辦坦言海外訂購網上店較為難規管,未足18歲的人可找人購買酒品。 本報港聞部報道
新法例《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生效後,任何人不得在業務過中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涵蓋範圍包括所有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零售商,分別是酒舖、超市、便利店、食肆及酒吧等當面分發形式銷售的賣酒場所。另以電話、郵寄或其他任何電子媒介,遙距分發銷售的方式,亦同樣受規管。但以酒烹煮的食物,如酒心朱古力、醉雞、酒釀丸子等,可獲豁免。
要求懷疑對象出示證明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管李培文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首先即場出售酒品的場所,必須在當眼處展示最少為38厘米乘20厘米的中英文通知,而遙距分發中,網上商店需以合理且清晰可閱的方式展示,如電話訂購則需以錄音或口頭讀出訂明通知,網頁訂購則需在頁面顯示通知。店家及店員需確保所酒類售賣的對象為非18歲以下人士,便利店、超市等零售店,如對賣方的年齡有所懷疑,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但因法例無授權店方必須查閱,對方亦可拒絕。為免娛墮法網,他建議店家可不向其售賣。
目前不少超級市場設有自助付款購物方式,當局提醒業界要設立機制以免有未成年人士購得酒類物品。李培文表示商家如果無機制阻止,店主及店員均有機會被檢控。他建議可參考國外做法,如不讓酒類物品在自助付款區購買,又或是增設人手巡查及當掃描到有酒時會自動鎖上,待職員到來查核。至於送貨服務方面,李培文表示速遞公司只負責運送,有時不知貨品內容,屆時銷售單位需要負責,因他們有責任了解所售對象是否成年人。
控酒辦:網購較難規管
至於是否檢控,需視乎實際情況及證據而定。李培文表示:「例如有懷疑時,已查顧客身份證,店主方面,若做了合理可行措施,包括提供足夠訓練、有足夠指引給員工,這些也可作為合理辯解。」他強調新法例旨在防止青少年接觸酒類,減少酒精相關危害。署方提醒市民及持份者須遵守新法例,並呼籲公眾,尤其是年輕人,選擇無酒精的健康生活方式。」
李培文表示控煙酒辦公室有89名執法人員,亦增聘30多位。在執法方面,現時會先以合規巡查,及因應投訴或情報進行調查。如有違法者,售賣酒類物品給未成年人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未能符合展示訂明通知,可被罰款2.5萬元;以及妨礙督察可被罰款1萬元。
他續表示控煙辦於10年前,每年約接獲100宗吸煙投訴個案,至去年已減至個位,就執法方面相信有一定成效,而在全港約1.5萬個酒類食肆、零售點、酒吧等,會加強巡查,並強調不排除會進行任何有效的執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