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租客涉於去年4月在元朗田心村單位內,用鐵錘擊殺八旬包租公案昨於高院續審。法醫詳細驗屍後發現,死者全部傷勢均在頭部,頭部大面積裂傷共有29處,部份裂傷在頭後方,頭臚骨亦有大面積骨折,即死者曾遭硬物連續重擊,面骨大面積骨折則顯示他受到裂襲擊後很快已失去知覺及抵抗力。死者的死因是頭部受傷所致。本報法庭組報道
現年79歲的被告倪耀偵,否認於去年4月10日在洪水橋田廈路田心村一個村屋單位地下謀殺80歲男子陳根蘭(陳伯)。衞生署高院法醫潘偉明指出,死者的頭部有29處裂傷,當中有13處在頭頂、7處在前額、7處在面部,其餘兩處分別在頭的右側及後方,大部分的裂傷呈彎曲形狀。死者的前額骨、鼻骨及顴骨亦有多處粉碎性骨折。
潘醫生根據死者頭頭裂傷推斷,他至少被人用硬物大力打了29下,否則不會導致死者多處粉碎性骨折,而死者的死因是頭部受傷所致。而從死者尿液樣本驗出每100毫升尿液含有35毫克酒精,推斷他生前曾經飲酒,但由於屍體於死後數天始被發現,故不排除酒精是因為屍體腐化時發酵而成。此外,從亦驗出死者有服用一種醫治高血壓及前列腺疾病的藥物。
傷痕彎曲狀 料死前曾飲酒
據日前播放的被告警誡錄影會面,他坦承殺死包租公,稱事發當日,死者突然在單位以粗言辱罵他「周圍唱X我,話我滾女,話我搞女人,我玩女關你X事。」兩人隨即爆發衝突,死者手持鐵錘欲襲擊他,到錘仔時一手握着它,然後箍着陳的頸,以錘仔連番打他的額頭。陳反抗踢他的下體, 他非常「火滾」,再用鐵錘大力擊打陳的頭部數下,發現事主全無反應,相信已死亡,他心想「今次大鑊啦」。最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先取走事主褲內的170元,因「見到佢個樣好核突,驚夜晚睇到,就拿張床單蓋落去佢塊面」,便拿着用褲子包着的錘仔離開案發現場,並將鐵錘拋棄垃圾站。
頭頂最多傷 死因是頭受傷
居於兇案現場其中一間房的租客張社良日前供稱,沒見陳伯四日後,首次發現屋內出現白色的細蟲,又傳出少許臭味,但因為氣味不濃烈,以為是死老鼠,沒有多留意。翌日他睡醒打開房門,再次看到很多小白蟲,心生奇怪,遂噴灑殺蟲水。未料張卻在陳伯門外看到更多蟲子,張頓時感到不妥,加上多日不見陳伯,擔心他出事,於是走到門外循窗外望入房間,看到房內有一雙已發脹的大腿,他知會被告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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