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涉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名「佔領事件」人士的案件,將於本月24日判刑。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日表示,相關案件的九名被告被裁定罪成,是彰顯法治精神,並認為需要解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民主派批評王志民的言論反映北京無汲取教訓,無反思「佔領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全國人大的「831決定」導致。
民主派:北京無汲取教訓
王志民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致辭時,談及了「佔領事件」:「香港法院4月9日的重要判決,彰顯香港法治精神,對『佔中』這種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非法行動劃出了法律紅線,讓每一位愛香港的人為之欣慰。」話鋒一轉,他談到國家安全,稱沒有國家安全,就不可能有港人的安寧福祉、香港的繁榮穩定,以及「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對於王志民的言論,戴耀廷昨日傍晚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了短短的帖文稱:「不太想回應王主任的一番說法,只能說,對沒有憲政意識的人,與他們談公民抗命爭民主,只是夏蟲語冰。」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說,王志民的說法反映北京無汲取教訓,沒有反思「佔領事件」發生的原因。他指出,在北京眼中不少溫和的人士也有參與「佔領事件」,北京無反思這些人要「佔領」,是因為全國人大公布的「831決定」所致。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中聯辦主任只是中央派駐香港的聯絡官員,王志民卻「咬牙切齒地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說三道四」,令人以為他才是特首。
與王志民出席同一場合的特首林鄭月娥強調,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但在此之前,「並不等於我們對於違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她稱,保安局局長去年9月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就是「明顯的例子」。她指出,中央政府請她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提交報告,「編寫報告的工作已進入最後的階段,我希望在短期內向中央政府提交這份報告」。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致辭時稱,「港獨」明顯違反《基本法》,警隊對以後涉及「港獨」的違法行為會果斷執法,依法取締任何「港獨」組織。
【本報港聞部報道】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漏洞,以及處理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遇害一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強調,在疑犯扣押期間完成修例審議是最理想,而如果修例時疑犯已經獲釋,仍有必要繼續處理法律漏洞。他表示,今次建議修例的目的,就是要避免殺人犯、恐怖分子等可以在香港自由游走,或者逃離香港。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後回港的男子陳同佳,日前已承認四項清洗黑錢罪名,還押至4月29日判刑。李家超昨日被問到陳同佳有可能在本月29日當日獲釋時表示,尊重法庭作出任何的裁決,同時強調在疑犯扣押期間完成修例審議是最理想,而如果修例時疑犯已經獲釋,仍有必要繼續處理法律漏洞:「這亦正正顯示出我們建議的目的,是完全要有一個制度去處理類似這些嚴重案件,除了殺人,或者恐怖分子等。如果我們沒有法律去處理,我們怎可容許這個人在香港自由游走,生活在我們之間,或者逃離香港,以後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呢?」
對於有商界建議修例不設追溯期、限制只可處理判監七年或以上罪行等,李家超稱,不同人士自然有各自的想法,出席立法會的相關法案委員會時,這些問題都會獲充分討論,政府屆時亦會充分解釋,對某些建議的做法和看法。
另外,華人置業(0127)前主席劉鑾雄較早前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定於6月21日進行覆核申請許可的聆訊,預計需時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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