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去年8月29日在佐敦與朋友用膳時,遭兩名南亞裔男子襲擊,岑的友人被用手擋架時受傷,事後一名16歲少年及一名29歲男侍應疑與案有關被捕。兩人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另各被控無牌駕駛、擅取交通工具等罪,29歲售貨員將承認所有控罪,另16歲少年昨區域法院亦被裁定罪成,押後判刑。法官直斥被告故意跟蹤岑,安排交通工具,頭套和失車等工具,掩飾身份,形容策劃本襲擊計劃的人心思細密至令人咋舌。
首被告何力桓(16歲)否認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和一項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惟承認無牌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兩罪。次被告羅建華(29歲)則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無牌駕駛、駕駛車輛無第三者保險共三罪。
法官陳仲衡裁決稱,被告何力恒曾跟蹤岑子杰及通風報信,並收取了3,000元報酬,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他有參與串謀襲擊岑子杰,協助挑選行兇地點及接載施襲者離開。兩名被告涉案使用的失車,在犯案前後也換過車牌,又有同款私家車作掩護,形容策劃者心思細密程度,令人咋舌。兩名南亞裔男子當日手持刀、棍,衝入餐廳,明顯是衝著岑作不懷好意的行為,但遇到岑的友人在中間擋格阻撓,因而放棄襲擊。否則岑當日肯定受襲。
如非友人阻撓 岑肯定受襲
何力恒是知情地參與跟蹤岑,向羅匯報岑的行蹤位置,並駕駛失車接載襲擊者離開,而何是清楚知道自己是在執行襲擊岑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的協議,及知道自己是該協議的成員,因此裁定何罪成。
辯方求情稱,何犯案是因為受成年人利用,不知道案件性質嚴重。法官根據何接受警誡錄影會面時,對警員大講粗言穢語的反應,不認為他是一名單純的少年。法官接納何並非案件主謀,但案情仍十分嚴重,下令收押他至9月16日,待索閱勞教中心和教導所中心報告後量刑。
案情稱,男侍應早前認罪,在警誡下稱早於襲擊案前半個月,已有印度裔男子向他表示會襲擊「阿杰」,施襲原因是「屯門有香港人要打跛阿杰隻腳,酬勞有200萬」。他之後找來何姓少年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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