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應訊】【特稿】
主控官David Perry在陳詞中列出曾蔭權履歷,表示其1967年加入政府,並曾在公開演說講到官商勾結問題,又有份參與制定公務員申報利益規則,對公務員操守和申報利益衝突的規定有絕對認知,而他在44次行政會議中曾69次申報利益,但均是其擔任馬會遴選委員等,卻從未提及其租住深圳大宅及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的關係,認為他是有心隱瞞。
從未提深圳大宅與黃楚標關係
主控官指出,曾蔭權2005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5日出席44次行會會議時,69次申報利益,當中包括在行會討論奧運馬術、運輸和發展項目時申報自己是馬會遴選會員,另曾申報胞弟曾蔭培任職新世界第一渡輪行政總裁,卻從未提起深圳大宅及與黃楚標關係,相反行會2008年7月9日討論雄濤廣播申請廣播牌照時,時為雄濤股東的行會成員夏佳里有作申報,獲曾蔭權批准避席會議,2010年11行會討論時亦有避席,但曾蔭權沒有申報自己同樣有利益衝突。
另外,2010年11月2日行會討論上環發展,曾蔭權申報自己是香港建築師學會贊助人,但行會同日向雄濤批出廣播牌照,他仍未申報與黃楚標等關係;行會2012年1月20日討論競爭法時,曾蔭權申報為部分獲豁免法定機構的贊助人,同日會議批准李國寶胞弟李國章以香港數碼(DBC)董事身份控制雄濤的申請,曾蔭權依舊沒有申報與雄濤股東的關係。
控方指出,曾蔭權2010年9月30日曾透過特首辦,就時任行會成員劉皇發的利益申報事宜發表聲明,指出劉皇發持有嘉忠投資有限公司作投資用途,但未有同時在「土地及物業」一項填報該公司2月購入16個元朗的樓花單位,故重申「申報利益制度應謹慎從嚴」。不過,這則聲明的發布時間,正是曾蔭權與黃楚標就深圳大宅進行協議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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