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在法庭判刑後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相信這四名被告都是受人指使,對於幕後主腦未有落網感無奈。他認為警方在整件事件中已盡力調查,他稱信任警方。
認識首被告黃堅輝 朱凱廸去年選舉投票日遭本案四被告跟蹤三小時,包括偷拍「點相」及私家車跟蹤。案件上月26日開審,朱在庭上講述案發經過。他指去年9月4日早上,在家外等候競選團隊,首被告黃堅輝駕駛私家車經過,並說:「估唔到咁早出發喎。」朱透露,與黃在2011年認識,知道對方綽號「阿B」,黃居住的大窩村在朱住所附近,因黃的女兒和朱的女兒讀同一所幼稚園,接放學不時會遇上。
朱在元朗街站拉票期間,留意到一名不認識的男子混在記者中間舉機拍照。朱不認識對方,也不覺得對方是記者,感覺對方拍照「點相」,便吩咐助選團留意對方。控方其後向朱展示閉路電視和手機照片,朱指一名穿白衫牛仔褲的男子由他食早餐開始便尾隨他,另一名穿花上衣短褲拖鞋的男子亦有跟蹤。其後,朱與助選團計劃駕車往荃灣拉票,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緊隨其後,朱一行人便在元朗雞地一帶「兜嚟兜去」,即使駛入堀頭巷,對方仍然跟隨,期間朱通知警方。
朱:計劃是精心部署 案情稱,第三被告林家俊(43歲)的車最先尾隨,兩度跟隨掉頭,又跟着朱的車停下。首被告黃堅輝的車其後加入,但最後被朱的司機下車截停。巡警上前調查及記下資料,10多天後拘捕黃堅輝。他在警誡下稱「遊車河食早餐,未揀定餐廳」:其弟,次被告黃俊欽則說「跟阿哥去食早餐咋」;至於駕駛另一輛車的第三被告林家俊稱「只係車個朋友去嗰邊買嘢咋喎」;涉偷拍的第四被告何義基則稱「十幾年冇返嚟香港,見有選舉影吓相」。
朱形容涉事男子的計劃是精心部署,「一生人都無試過咁嘅(被)跟蹤經驗」。朱在報案後,曾獲警方24小時保護,雖然案中主腦未落網,警方現已停止有關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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