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警方盤問許金山時指出,案發後約一星期,警方曾表明其妻女是死於一氧化碳中毒,但許一直隱瞞瑜伽球注滿一氧化碳一事。許承認當時確是隱瞞帶戴有一氣化碳瑜伽波回家一事,因自己驚慌,難以接受是自己將瑜伽波帶回家而導致悲劇。另一方面擔心會惹麻煩上身,若被捕便無法照顧子女,加上當時不少人以為妻女吸入的一氧化碳是內自汽車尾氣,故隱瞞不說。
難接受因自己導致悲劇
警方在許金山睡房內抽屜裏面找到一個膠塞,許認為可能是瑜珈球的後備膠塞,而每個瑜珈球的膠塞大小或結構有微小差異,他曾混淆不同瑜珈球的膠塞,不能成功以非原裝膠塞堵緊瑜珈球的充氣位。
警長林錦祥質疑案發後當晚至翌日清晨,被告是否已發現家中儲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遺失了,被告同意。林遂質疑,案發後警方多次與他見面,但他從未提及瑜伽球一事。他稱擔心說出後要承擔後果,被捕就不可以照顧子女,承認自己很懦弱,感到慚愧。當時不少人均認為一氧化碳是來自汽車本身,於是便將計就計,隱瞞瑜伽波一事。
警員向許出示從涉案的mini cooper私家車上拍攝的證物照片,顯示一個用紅白藍袋蓋住的灰色瑜伽波,許確認相信是他帶了回家、沒有漏氣的瑜伽球。許稱,在案發前兩天他到實驗室進行有關一氧化碳實驗,實驗後把一氧化碳打進兩個瑜伽球內,並把兩個球放在其豐田八人車內,其後便一直放在車內。他亦在車內放置有響鬧功能的探測器,以防萬一瑜珈球中一氧化碳洩漏時懵然不知。他及後發現車上監測器響過不停,開啟車窗及車門,發現其中一球正泄氣。在此情況下駕車太危險,他遂將該球放氣並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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