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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鄉委會選舉前連環刑毀 反黑組跟進
發佈日期 : 2019-03-14

■探員在現場調查刑事毀壞案。

【本報港聞部報道】粉嶺區鄉事委員會將於下周二(19日)舉行主席選舉,昨日早上3小時內區內發生連環刑事毀壞案,有候選執委的車輛遭人刑事毀壞,事件中合共有4輛私家車被人打破車窗,警方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有10名村代表昨午前往上水警署備案。案件已交由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跟進。


候選人私家車被打爆窗


首宗刑毀案於昨日清晨近7時發生,涉事地點為上水萃雲路永寧花園對開,警方接報一輛私家車懷疑被人打破車窗,現場可見汽車全車玻璃連天窗遭人以硬物打爆,玻璃碎裂散在地上,車門被人刮花,車主是龍躍頭村村民,探員到場調查。據悉,車主是龍躍頭村的居民代表候選人。


之後約昨早7時許,兩部車輛停泊在上水沙頭角公路馬尾下段獅頭嶺,不知何故遭人擊毀玻璃,據悉,兩名車主也有參與下周二(19日)的粉嶺鄉事委員會主席選舉投票。接近昨早10時,在馬會道塘坑村再有一輛私家車的車窗被人打破。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改列刑事毀壞,交由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本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當中第60條列明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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