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长达79天的「佔领运动」除了严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外,亦是对警队的执法大考验,包括百多名警务人员执法时受伤,其中一名警长晕倒至今仍是植物人,甚至出现警察膳食车被示威者截停检查等罕见情况。时任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表示,判决相信可让公众明白在法治社会中,政治不可凌驾法律。「4点钟许Sir」许镇德则认为,判刑是否合理视乎每个人想法,「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辩方表示,佔中三子会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因刑期过重。代表立法会议员陈淑庄的大律师马维騉表示,近日才得知陈淑庄身体状况,案件其他被告判词适用于陈淑庄,但不会预计刑期。代表邵家臻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表示,积极考虑上诉,对判刑感到失望,认为今次是涉及和平示威,不用判处监禁。
就被告的刑期,社会有不同看法。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佔中案判决恰当,属预期之内,相信法官已考虑各被告犯罪过程中并无涉及暴力,亦有祟高政治理念。汤相信,无论刑期多长,在社会应有阻吓及启发作用,显示无论争取甚么政治目标,都应透过合法途径;刑期过长可能对香港的「痊癒期」带来更大影响。不过,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3名发起人被判有罪是因法官认为整个运动超越合理障碍,但认为其中两人被判16个月及即时入狱,刑罚偏重,因事件本质是和平、非暴力及不为私利。
律政司发言人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会研究法官判刑理由和主控官报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警方发言人回应称,尊重法庭裁决。
时任警务处处长曾伟雄称,今次法院的判决相信可让公众明白在法治社会中,政治不可凌驾法律;所谓「违法达义」亦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非法佔领行动无论对法治的冲击、社会秩序的破坏、公共安全的威胁、以及不守法意识的蔓延,都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4点钟许Sir」:公道自在人心
在「佔领运动」期间,时任警察公共关係科总警司许镇德几乎每天下午4时召开记者会代表警队发言,因而获网民给予「4点钟许Sir」之称号。他昨天接受《成报》访问时,不评论判刑孰轻孰重,因每个人对于判刑均有自己的看法,认为「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不过,他认同法官所指,众被告毫无悔意,影响甚广,让整个社会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已经退休、现为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的许镇德回望过去,对于非法佔领事件的感想可总结一句:人有所为,有所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