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至今推行四个多月,政府指出,在今年1至3月,每个月至少有七成受惠人数是领取100元或以下的补贴金额,而首三个月平均有200多万人受惠,每名受惠市民每月平均获发大约70元的补贴。
●每人平均获发约70元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以书面方式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指出,在补贴计划下,根据市民支付的实际公共交通开支计算,今年1月、2月及3月份的补贴金额分别为约1.857亿元、约1.209亿元及约1.818亿元,当中2月份的补贴金额较1月份少,相信与农历新年假期及2月份的历日及工作天均较少有关。首三个月的受惠人数分别为约235万、194万及236万,而首三个月每月平均每名受惠市民获发的补贴金额分别为约79元、62元及77元。
陈帆表示,截至本月12日,大约33万名受惠市民尚未领取1月份的补贴,涉及的补贴额约1,500万元,另外约有32万名受惠市民尚未领取2月份的补贴,涉及金额约1,200万元。政府考虑到计划推行初期部分市民可能仍未充分掌握计划运作,而错过了领取补贴期限,政府会推出一项为期三个月的临时特别安排,让未有在领取补贴期限内领取今年1至3月补贴的市民,于补贴期限届满日翌日起计一个月内,透过致电计划热线29695500申领逾期未领取的补贴。
他表示,一般而言,计划热线人员可即时确认有否逾期未领取的补贴及相关补贴金额。申请获确认后,市民可于申请日起计的下一个月16日起,透过各领取补贴的途径将逾期未领取的补贴储入八达通。领取逾期补贴的限期为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