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有传媒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上任后仍在参与三宗仲裁案,昨日两度回应事件。她早上回应时指出,有关报道属错误,强调未完成的仲裁案,在上任时均已向特首按照相关规则申报。不过,她在昨晚表示,有两宗在她上任时已向特首申报,另一宗则毋须申报。
郑若骅在去年1月上任时,获场特首林郑月娥批准,上任后继续处理之前未完成的六宗仲裁案,特首办当时解释,是基于实际及极特殊情况。有报道称,郑若骅上任后,仍继续参与三宗世界银行辖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仲裁案,这些案件至今仍未结案,涉嫌未有向特首申报。
郑若骅昨早出席活动后见记者,强调未完成的仲裁案,上任时都已向行政长官按照相关规则申报,而有关报道是错误的,她现时已没有处理任何仲裁案件:「那三件仲裁案,我已经离开了不是仲裁员。当然仲裁案不会因为我辞职、不是仲裁员就会完结,所以他们更换仲裁员之后,仲裁庭会继续审理案件。案件进度和我有没有再参与,其实是不挂鈎、没关係的。」不过,她在昨晚补充称,报道提及的其中两宗仲裁案都有完成申报。至于余下一宗的仲裁人职务,她在上任前已经辞去相关工作,所以毋须申报。
●林卓廷去信特首及廉署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昨日去信林郑月娥及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丘树春,要求就郑若骅被指在任期间参与仲裁工作出回应及彻查。他说,如果该三宗仲裁个案并非当初行政长官批准郑若骅完成的六宗仲裁个案之内,质疑郑若骅违反了政府的利益申报制度,蓄意隐瞒并未获行政长官批准而提供专业服务,从中收取报酬,有可能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防贿条例第3及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