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去年11月11日,一名理大学生记者声称在旺角豉油街採访警民冲突时,防暴警在行动期间未有任何警告下向他施放胡椒喷雾,令其手机损毁。他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代表警方的律政司索偿约788元手机维修费。案件昨日提讯,律政司一方派员出庭,指他没报案或到投诉警察课投诉,需时检阅文件,或会申请驳回申索。审裁官押后案件至3月31日,待双方准备文件。
申索人为理工大学学生记者陈斐扬,他在入禀状称,事发当晚约9时许,警方在旺角豉油街作出驱散示威者行动。他在该处只是进行拍摄工作,没有作出任何冲击或违法行为下,一名防暴警上前斥他「你唔好再跟住我啦,再跟我就喷你」,另一防暴警突从后向他施放胡椒喷雾,混乱间他的iPhone手提电话跌下损坏,事下交到维修中心修理。
陈于庭上表示,他稍后会呈交维修单据,另会呈上自行拍摄、时长约两分钟的片段。审裁官要求陈把影像烧录至光碟交给法庭存档,并在证人供词书上交代个人背景及事件详细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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