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58岁市区的士司机(第68宗个案)早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发病后仍有开工,并曾到3个通往内地的口岸载客。衞生防护中心昨日指出,已成功追踪司机曾载过的3名乘客。
本港跟随中国疾控中心更新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的定义,界定为确诊患者病发前两日起有接触的人。被问到会否扩大追踪的士司机发病前两日的乘客,衞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表示同意,又指中心至今成功追踪3名乘客。
该名的士司机居于元朗新田石湖围,驾驶市区的士,车牌为JW9897,他朝九晚五工作,在发病后仍有开工,曾于年初一及初二(1月25及26日)到落马洲、深圳湾及港珠澳大桥载客,最后上班日期为本月16日。病人于本月8日开始发烧和咳嗽,本月10日及17日曾向同一名私家医生求诊,18日曾到北区医院求医,上周三(19日)昏厥被送入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