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逾百名民主派区议会选举候选人去年区议会选举前夕,128名民主派候选人拟在维园中央草坪发起选举聚会,遭警方以集会未经批准为由要求中止。事件中三名候选人陈振哲、郑仲恒及文念志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阻差办公罪,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撤销参与非法集结罪,并加控文念志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案件押后至7月9日再讯。
被告文念志(29岁,大埔颂汀区议员)、陈振哲(47岁,大埔区林村谷区议员)及郑仲恒(30岁,沙田鞍泰区议员)原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外参与非法集结。亦被控于同日在维多利亚公园8号闸门外故意阻挠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高级督察18506及其队员。
控方撤销上述的非法集结罪,保留阻差办公罪,另加控文念志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在于同日同地,无牌管有一个无线对讲机。辩方就撤控控罪一事保留讼费申请,又指案件涉120项不被引用的材料,故要求押后案件12周,以侍索阅及审视控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