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卧底警员在2021年12月在尖沙咀一间酒吧执行职务期间,被中学同学认出,之后遭超过10人围殴并脱衣拍裸照。六名男子较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非法禁锢罪,其中一人承认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表示,警员当时处于孤立无援的情况,而酒吧亦在疫情期间违反命令超时营业,公然挑战警方执法权力,判六名男子监禁40个月。
六名被告为唱片骑师蔡浩寅(24岁)、酒吧负责人李伟军(28岁)、酒吧侍应麦伟乐(29岁)、酒吧兼职员工江唐希(26岁)、运输工胡家俊(27岁)及无业鲍俊铿(23岁)。全部人承认于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非法禁锢一名警员,胡家俊另承认非法及恶意对该警员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法官谢沈智慧引述案情称,蔡浩寅当日认出事主身分,大叫「呢度有差佬」,事主随即遭人包围、拳打脚踢,鲍俊铿更说要跟事主「慢慢玩」,事主继而被脱去衣物拍照,不自愿交出手机和密码。法官称事主遭凌辱时身处在被告控制的场所,更为孤立无援,虽然他们无使用实质武力,但赤手空拳造成的伤势也可很严重,事主最终发现有肋骨骨折和患上创伤后遗症,其「惊恐程度不言而喻」。
法官接纳事件非早有预谋,但形容事主的中学同学、即蔡浩寅为「始作俑者」,同时指出整个过程歷时约40分钟,逾10人参与,照片有被发布在网上的风险。法官又称,警方作出调查正常不过,当时酒吧只能营业至凌晨2时,但涉案酒吧5时仍未关门。
法官特别提到李伟军作为餐厅负责人,本可阻止事情发生,却参与其中,更在袭击后对事主说可当作无事发生,属极之严重的加刑因素。法官认为各人角色在案中不同,因有参与而罪责相若,他们除认罪外无其他减刑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