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报政治威吓】
行政长官梁振英祸港有功,护港无力。正值特首选举即将举行之际,创刊78年的《成报》连日来竟一再遭不法之徒有组织地採取极端方式攻击,「汉江泄」先生的评论文章甫昨天「復出」刊登,《成报》即遭受再升级的暴力威吓,既有可疑男子「踩上门」走到报馆大门前拍照,《成报》网站又遭大规模攻击,甚至有个别员工的手机每隔一至两分钟就遭不明来电滋扰,私人电邮更接获大量植入木马程式的电邮。警方已将案件列作「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并由观塘警区重案组一併跟进。有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监禁五年。
本报特讯
警方发言人表示,昨日接获一间公司的职员报案称,其公司的电脑系统遭恶意攻击,并收到大量滋扰电话,案件列「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并由观塘警区重案组一併跟进。今次已经是《成报》传媒集团就今次事件第三度报警求助,警方亦迅速派员严肃处理,本传媒集团会积极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可疑男子办公室大堂外拍照摄录
警方在2月19日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其个人安全受到威胁,案件列「求警调查」案处理。及至2月21日,警方接获该名女子提供新资料,指有人在其住所附近张贴附有其相片的抹黑单张,案件由观塘警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成报》于本周二(2月21日)向公众披露自2月中突然有大批可疑人士、貌似内地人在办公大楼地下门外及部分管理层的住所外,长时间徘徊埋伏,并对部分管理层进行跟踪、偷拍等鬼祟行为,意作不轨企图后,不法分子未有收歛,竟然大起胆子。
当昨天《成报》头版再次刊登「汉江泄」先生评论文章,即《董建华「老懵」了 假传圣旨 给中央核心抹黑 涉毁「一国两制」 毁特首选举公平》一文后,于昨午近3时有人乘坐电梯登上办公室门外大堂拍照及摄录,幸被职员发现,马上进行反拍照,而大厦的闭路电视也录影了可疑男子的容貌,其他职员曾追截可疑男子,但已被他逃去,有关资料已交警方处理,以进一步调查相关人士背景及动机。
除此之外,卑劣技俩还包括:《成报》的网站及公司网络自昨早10时起,不断遭受大规模DDoS(阻断服务攻击),以致无法正常运作;公司个别员工的手机不停接获没有来电显示的电话,平均每隔约一至两分钟就有不明来电,造成滋扰;公司个别管员工的私人电邮,接获大量来歷不明的电邮,发出电邮的「[email protected]」(举例),在电邮名称上显示关于「徐才厚」、「张德江」、「全国人大」、「奥巴马」等名字,相信有关邮件已植入木马程式,随时会瘫痪公司系统;以及有组织地动员所谓的「示威者」到公司楼下滋扰,对董事局主席谷卓恒先生作出政治抺黑,而这些伎俩早已使用,不法分子目的是转移视线。
#疑欲瘫痪公司运作 操控选举结果
《成报》遭受更大规模的攻击,目的显然是企图瘫痪《成报》运作,也与香港特首选举有关,怀疑是有关人士意图迫令《成报》停止刊登广大读者感兴趣的评论文章,意图操控选举结果。由此可见,不法分子无视法治法纪,挑衅香港特区政府的管治及保护市民的能力,特首梁振英应该「下台」。《成报》传媒集团有理由相信事件亦涉及一些内地的害群之马,促请中央政府严正处理,以维护香港市民对「一国两制」的信心。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监禁五年。根据警方资料,2015年有143人因干犯此罪被捕,而警方2015首九个月引用此法例提出86宗检控,当中79宗被定罪。部分较严重的案件,被告多会被判囚,如32岁装修工人顾家豪2014年12月在社交网站facebook贴文,唿吁网民带备铁笔及砖等武器到旺角潮联小巴站、立法会及弥敦道「射狗」,被裁定一项「有犯罪意图取用电脑」及一项「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罪成,判入狱半年。较出名的案例则是2008年陈冠希淫照事件,23岁的电脑技术员史可隽涉嫌为陈冠希维修手提电脑时盗取淫照,2009年被裁定三项「有犯罪意图取用电脑」罪成,被判监8个月零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