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旺角海富苑一间幼儿园校巴司机发现一名巴籍汉持刀在校园外徘徊,通知校方报警求助。警方事后拘捕涉案男子,控以一项游荡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校巴司机供称,当日早上看到该巴基斯坦汉持刀拍打树幹。裁判官判他表面证据成立,案件今日裁决。
察觉有人抛刀至长椅
涉案的旺角协康会康苗幼儿园校巴司机彭启明供称,案发今年4月5日早上,他在幼儿园后门外的休憩处,看到被告Raja Ibrar Hussain(46岁)拿八吋长生果刀拍打树幹,惟被告察觉有人发现后将刀抛至长椅上。彭认为对方行为古怪且学校有小朋友出入,担心有人伤害小朋友,故将事件告之一名女保安,她通知上司报警,惟当时被告已离开。
辩方质疑彭可能认错人,因被告背对他。彭否认认错人,被告身材高大及深目,他深刻印象。彭强调自己当日曾正面观察被告约一分钟,亦有细看其样貌近10秒,故没认错人。被告接受警诫时曾指从附近垃圾房执刀来切火龙果。被告不会自辩及传召辩方证人。案件将于今天裁决,被告继续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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