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民主派区诺轩在立法会补选胜选后,立即遭建制派追击。工联会前立法会议员王国兴陪同商人黄大海入禀高等法院,就区诺轩的参选资格提出司法覆核。区诺轩批评王国兴是「输打赢要」,反问对方入禀「是浪费了几多罐纳税人的午餐肉」。
要求禁制就任议员
王国兴昨日陪同黄大海到高院申请司法覆核。入禀状称,区诺轩曾承认烧过《基本法》,并说过不介意再做一次,行为违反参选立法会补选时签署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要求法庭裁定选举主任邓如欣批准区诺轩参选的决定无效,并要求颁发禁制令,禁止他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及就任,以及禁止刊宪区诺轩当选。高院已经排期本周五上午,就案件进行指示聆讯。
区诺轩昨日落区谢票时表示,被指在2016年时烧的是《基本法》复印本,批评入禀人滥用司法程序。他说:「我过去没有烧过一本《基本法》,因为在2016年的行动中,我们只是将一张《基本法》附件三的复本,复本只是一张彩印的『A3』纸,是没有任何内容,目的是反对人大释法。他们(司法覆核)的做法是『输打赢要』,当结果不合乎其心意时,就入禀法院,意图推翻选举结果。」
《成报》翻查资料,黄大海有一兄长名黄一峰,他是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理事长。该总会在「佔领事件」发生期间,曾联同一个小巴团体向法院申请禁制令,冀阻止示威者继续留守旺角。黄大海曾经担任该总会的爱心基金会秘书长,而基金会的义务法律顾问,包括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容海恩及何君尧。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认为,选举主任能决定参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如果选举主任决定他可以参选,就可以参选。特首林郑月娥称,知道有市民打算提出司法覆核挑战选举结果,因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她不会评论个别个案。但她指出,过去曾有人就选举结果提出挑战,唿吁市民应尊重有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