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屯门兴德学校去年被揭有「影子学生」等丑闻,原校长陈章萍去年8月遭校董会解僱,陈向劳工署投诉校方无理解僱,早前入禀劳资审裁处索偿约35万元薪金及代通知金。审裁官早前以陈涉及刑事案件为由,下令将案件无限期押后,直至刑事程序完结。陈昨向审裁处提出重开聆讯,并申请案件移送高院处理,其索偿金额更大幅提升至超过125万元。审裁官批准申请,案件押后再讯。
称找不到工作索一年薪金
据申索书资料,陈章萍早前向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申索款接近35万元,当中包括约24.2万元代通知金、逾8.9万元长期服务金,以及逾1.8万元额外七天在有薪病假期间解僱的人工补偿。申索理由包括「在没有给予充份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情况下终止僱佣合约」,以及在没有正当理由及违反《僱佣条例》、《僱员补偿条例》、没有支付长期服务金的情况下遭解僱。
校方代表庭上称,解僱原因涉刑事成分,案件仍在调查为由,故反对重开索偿聆讯。审裁官指因陈不介意,故劳审会重开案件,始能将案件转往高院处理。陈庭上称事件扰攘近年、对其指控严重、事情多番曝光下,令她未能成功寻找工作。她过往校长月薪77,320元,遂以过去一年薪金及无理解僱损失计算,索偿超过125万,包括损失一年薪金约94.2万元,以及无理解僱的损失约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