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25岁青年去年3月在社交网站结识15岁援交少女,提出以2.5万元僱用对方任兼职女友一个月,期间要为他提供性服务。二人首次在男方屋企见面,青年即急不及待露出狼相,向她上下其手。惟女方坚持他要先付款,青年拒绝并以生果刀架少女颈威胁,并对她施以胸袭,最后少女夺刀逃走及报警。涉案青年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非礼、非法禁锢等罪,法官昨斥案情严重,重判入狱30个月。
辩方求情称,被告袁志恒虽曾拍拖,但一直只是「揽揽锡锡」,从未试过与女性有亲密行为。被告有社交障碍,虽有「识女仔欲望」,但用错方法,故找援交少女,惟其实他无钱。当日以刀指吓,目的只想阻止她离开,无意伤害对方。
案情严重须判处重刑
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称,被告属低智商边缘,但他清楚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没有性异常或变态情况,重犯机会属中等。报告建议被告接受辅导,学习对性的自控能力、自尊建立及冲动管理。事主对事件仍感惊慌,并持续对异性有负面困扰和不信任,建议她接受心理辅导。事主案发时只有15岁,被告曾抚摸她的私处与胸部,又以刀架女方颈项并继续对她摸胸及禁锢房中,X出于自然反应抢刀时受到刀伤,皆反映案情颇为严重,必须判处阻吓性刑期。
案情称, 被告于2017年3月在网上认识15岁的女事主,被告提出以2.5万元一个月,聘请事主任其兼职女朋友,期间双方可以发生性关係。同月30日,被告约她到沙田禾輋邨寓所见面。一入屋,被告即摸事主的胸和私处,事主阻止他,要求立即付款,否则会离开。被告入厨房取出生果刀架在事主的颈,并摸她的胸。事主反抗并夺去对方的刀,但手被割伤。事主成功夺刀后,将刀掟在地面并夺门而去。事主报警,警员在被告住所附近拘捕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