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教育工作人员总工会收到约25名新入职老师查询,指合约未生效便要回校工作,由于未受合约及劳工保险保障,亦没有薪金,期间如发生意外,就没有追溯权。
工会会长余绮华昨日在记者会上指出现时津贴学校的教师合约,由9月1日开始至翌年8月31日,但不少学校会要求教师提早在开学前一个月回校做准备工作,部分新入职教师的合约未生效,未必有足够劳工保障。
建议学校向教师补足薪酬
余绮华及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建议,教育局增加资源,又或者学校自行调配,让提早回校工作的新入职教师可获薪酬。
教育局说准教师或转职教师在僱佣合约生效前,不是新聘用学校的僱员,他们的薪金只会在合约内订明的聘用日期起计算,而准教师或转职教师在僱佣合约生效前回校开会或备课,以准备新学年开始,学校不应要求准教师在僱佣合约生效前,履行恒常职务。
局方又说一般学校会向准教师清楚解释开学前会议和活动的次数等,如准教师有任何意见,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并商讨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以保障个人权益及釐清有关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