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容名医李宏邦(86岁)诊所内昏迷的女子,前日入院,延至昨早不治。据了解,女死者是任职瑞士宝盛私人银行的张淑玲(52岁),洋名Zoe,光顾李宏邦已有20多年,事发当日预约到位于尖沙咀的诊所,在下巴等部位注射七针肉毒桿菌针,讵料之后昏迷最终猝逝。据悉,张淑玲有哮喘病歷,但死因是否与肉毒桿菌针诱发哮喘有关,尚需验尸确定。至于李宏邦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误导警务人员两项罪名被警方拘捕。据了解,有人最初向警方声称张淑玲因为哮喘病发,遂无预约之下上门求医,之后才改口对方是预约到诊所注射肉毒桿菌针。 本报港闻部报道
据悉,女死者张淑玲生前任职瑞士宝盛私人银行董事总经理及高级客户经理,仍是单身,家住半山梅道12号嘉富丽苑,本身还是六间公司董事,多年来以近亿元购入半山、黄竹坑道、沙田等最少九个豪宅单位。她光顾李宏邦已有20多年,曾经接受对方割双眼皮、医治「鬼剃头」等,亦曾接受肉毒桿菌针注射。张淑玲对上一次到李宏邦求诊,是今年10月底。
女死者单身 坐拥逾亿物业
事发于前日下午,据了解,张淑玲预约当日下午2时左右到位于尖沙咀堪富利士道8号格兰中心17楼1706室的「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团」诊所接受疗程,她大约下午3时左右才到达,并在下巴、眉心、脸部接受七针肉毒桿菌针注射。据悉,由于张淑玲已经多年光顾李宏邦,因此有一定互信关係,事发时没有护士在场。不过,当张淑玲接受七针肉毒桿菌针注射之后,突然陷入昏迷不省人事,有人见状立即为她进行急救,据悉曾注射俗称「强心针」的肾上腺素,但仍然不得要领,于是报警求助。救护车在大约下午5时抵达诊所,立即将张淑玲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抢救。
剖尸验死因 未知是否诱发哮喘
据了解,张淑玲的一名家庭医生确认,女死者本身在哮喘病歷。不过,其死因是否与肉毒桿菌针诱发哮喘有关,尚需验尸确定。
至于事发之后,警方一直在诊所内通宵搜证。据悉,衞生署在前晚9时左右派出两名医生及一名药剂师到场,向警方提供意见,认为李宏邦备存危险药物方面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据了解,李宏邦初时向警方表示,女死者由于哮喘病发,因此在无预约的情况下到诊所求医,服用镇静剂后晕倒,他为对方注射「强心针」后再报警,但之后又改口称,女死者其实有预约,在诊所内接受肉毒桿菌针注射后晕倒,抢救无效于是报警求助。
涉违规存药及误导警方 料准保释
警方昨日在诊所内,以涉嫌误导警务人员及违反香港法例第134A章《危险药物规例》要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或纪录的规定,将李宏邦拘捕,而案件转交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跟进。据了解,李宏邦有机会获准保释候查。李宏邦昨午身穿红色外套、戴上口罩,被警方带离现场调查。及至昨晚,他声称身体不适,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接受检查。
油尖警区刑事总督察林婉玲表示:「就着《危险药物规例》内,一些医生是需要适当地作一些纪录,违规是这东西。就着医务委员会,我们有药剂师及医生给予意见后,我们检取了(药物),稍后会再出调查。而有甚么危险药物,稍后有待化验,我们才可以公布。」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违反第134A章《危险药物规例》的任何规定,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处罚款45万元及监禁三年。根据第232章《警队条例》,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或协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袭击或抗拒,或在被要求协助该执行职责的人员时拒绝协助,或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虚假资料,以蓄意误导或企图误导警务人员,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