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已故乐坛天后梅艷芳母亲覃美金(梅妈),多年来因生活费及破产等问题屡次闹上法庭。现年95岁的她昨再到高等法院,要求从梅艷芳遗产中取款逾20万元补办其91岁大寿。梅妈在庭上称,「我仲有几多个91岁?,我都有朋友架,唔通求其摆几围算呀?」法官指梅妈没有发传票通知其他遗产受益人,将案件押后再讯。梅妈即时不满,要求法官即时发款。法官反驳:「现在唔係清朝,唔係啲官有无限权威,我要按法律做事。」
梅妈在庭上称,梅艷芳当年在生时,带她到「味王」摆61岁寿宴,71岁则改在海洋皇宫宴请亲朋,至81岁时,阿梅已离世,「91岁唔通唔做(生日)?」她说:「朋友话,咁耐唔做,你仲有几多个91岁...我都有朋友,唔通鬼鬼祟祟整返两围」。
拟取20万 酒店补摆91岁大寿
法官陈江耀表示,由于梅妈未有通知遗产受益人妙境佛学会,而对方已表明反对申请。法庭为公平起见,不会在妙境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聆讯,故押后案件以重新排期聆讯。
她即表示不满, 「法官你即係留难我啫,我点同酒店交代呀?」,她又称:「刘培基攞钱又有无问过咁多人先?」法官无奈地表示一定要根据法律办事,排期主任会尽快安排排期。梅妈在庭外表示欲在湾仔某酒店大排延席逾30围,而且已订座更已付订金,故希望 以「实报实销」的方式,预计「大寿」将花费20多万。她又质疑妙境佛学会「都係想我走咗,之后要晒我啲钱啫」。
妙境佛学会反对 无收通知出庭
据资料,梅妈早前为一次过取得梅艷芳的遗产而屡次兴讼,最终因争产失败兼欠下巨额讼费, 于2012年被颁下破产令,直至2016年4月始获解除。她因欠下两名破产案中的产业受託人10 万元讼费,去年3月遭对方呈请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