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曾经非法燃放烟花者近日应该感到胆战心惊,随时被警察登门拘捕。由于燃放情况猖獗,容易引起火警,危及居民性命及财产安全,警方视如大案般侦查。东九龙总区近期大显神通,连续侦破多宗燃放烟花案,密密拉人,昨凌晨拘捕3名男子涉嫌与年初八在蓝田德田邨德义楼对开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有关。
警方于2月12日凌晨约12时30分接获报案,指有人在德义楼对开燃放烟花,人员接报到场,在上址对开检获一个约45厘米乘55厘米大、约10厘米高已被燃放的怀疑烟花纸箱。
观塘警区特遣队人员接手调查,昨凌晨在平田邨一单位及德田邨一单位分别拘捕两名21岁均姓黄的男子,并于中午于秀茂坪乐华北邨拘捕一名24岁姓叶男子。3男全是本地人,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已获准保释侯查,须于3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危险品条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判监6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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