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房地產基金(0435)宣布,一間全資擁有之附屬公司與創興銀行(1111)訂立買賣協議購買豐順商業大廈,代價為6.58億元,較獨立評估值6.6億元有輕微折讓。
有關物業為一幢22層高商業樓宇(包括地庫),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591號及長沙街13號,可出租面積合共約34,651平方呎,包括零售部分約11,627平方呎,以及寫字樓部分約23,024平方呎。
創興銀行於出售成交後(預計於2017年12月15日或之前)將租回整項有關物業,寫字樓部分為1年固定年期(具續租權可再續租1年)及零售部分為4年固定年期。
負債比率輕微上升
假設收購所需之資金以3.25億元之貸款融資及餘額以現金支付,陽光房地產基金於2017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比率估計將由約21.5%增至約22.8%。此外,假如收購已於2016年7月1日成交,且以類似上述方式融資,並假設相若之96.1%派發比率,則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備考每基金單位分派將增至26仙,相較實際每基金單位分派25.5仙。
收購產生協同效應
陽光房地產基金指,收購豐順商業大廈,物業位於旺角彌敦道,該地段人車非常暢旺,往來香港各區之交通便利。此外,有關物業鄰近富時中心(同由陽光房地產基金全資擁有之商業物業),於成交後將在經營協同效應下達致更佳規模效益。
於成交後,陽光房地產基金將持有包括位於香港十一個寫字樓及六個零售物業的多元化物業組合,可出租面積合共約1.24百萬平方呎。
陽光房地產行政總裁吳兆基表示:「我們高興宣布是次整幢物業之收購,對陽光房地產基金而言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以拓展其於非核心寫字樓市場之版圖,並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增值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