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搜寻/劳总】
本港土地供应欠缺,政府有政府讲,民间有民间发表,但在「谁大谁恶谁正确」下,民间组织自然有发言权而无实权。就以粉岭高球场为例,原本土地是政府租出予高球公司,估唔到今次业主要取回土地,却被高球会这些土豪所霸佔。这就等如租客向业主租楼住,租金更大幅落后市值租金,最后唔肯走,并话业主无理,究竟这是甚么世界。
粉岭高球场面积172公顷,租约2020年到期。土地小组考虑到北区交通承受能力,以及古树古坟保育等问题,建议短中期先考虑发展粉锦公路以东32公顷土地,相当于1.7个维园,余下140公顷土地长远用途,留待政府考虑。但高球公司继续讲握杀高球发展。
其实,除粉岭高球场外,还有丁权问题仍未解决。不过,最近笔者收到料,林郑对这问题已初步有解决定案。
本港住楼不够就要谂计,最近乡议局春茗,乡议局主席就话,乡议局是政府最大后盾,支持政府。为甚么乡议局突然讲这番话,原来有报料人士讲,丁权问题已有初步解决方案,而且还可解决住屋供应问题。
话说,只要条村有四个丁权,加上村有土地兴建村屋的话,便可将四幅建屋之地合併发展,合作方式并非只建四幢每幢楼高三层的村屋,每层700呎面积。而是将四幅地发展为楼高可达25层高的大楼,当然受建筑比率及高度限制,但楼面供应肯定比四幢村屋合共面积只有8,400呎为多,如果以地盘面积4,000呎,12倍地积比率计算,楼面面积就有48,000呎,远比四幢村屋楼面呎为多。
当然,一块块肥猪肉放在枱上,钱如何分才是最重要问题,如果村内自己搞掂,有地有丁的村自然发过猪头,但建一幢村屋跟建一幢25层高的楼不同,建筑费就是一个大问题。看来,由村与大发展商合作发展就最理想,据悉,已有不少大发展商已知道这事,传林郑已同意,因为可以供应较多的住宅,但环保、地政仍未通过。但以林郑「好打得」形象下,应该可以打低两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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