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岸組報道】中國商務部網15日發布公告指,中方最終裁定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Hydriodic Acid)存在傾銷,中國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16日起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1.1%至123.4%,徵收期限為5年。
公告指出,應中國國內氫碘酸產業申請,中國商務部於2017年10月16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稅率41.1%至123.4%
立案後,中國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於2018年6月16日公布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上述最終裁定。
資料顯示,氫碘酸是碘化氫的水溶液,主要用於合成醋酸的催化劑、製備碘化物、還原氧化石墨烯、集成電路蝕刻劑、化學和醫藥中間體、消毒劑、染料及香料的原料、分析試劑等,是有機化學中重要的還原劑。中國新聞網報道,去年10月,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曾就該項調查指出,這是一起正常的貿易救濟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