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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權力大 中央派員駐港執法
發佈日期 : 2020-05-23


【本報記者報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擬推「港版國安法」,最具爭議有兩點:一是中央繞過立法會,直接透過人大決定的方式立法,此舉等同修改《基本法》;二是中央政府有權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構」,即倘法案通過後,中央機構的執法人員可以直接在香港執法,而最大機會的執法機關是國安部,換言之,港人隨時被內地執法人員抓走。記者昨天追問特首林鄭月娥有關誰執法拘捕、誰監管內地人員、會否送中審訊等問題,她全部答不出。多名民主派議員聯同民陣等發起大遊行,指為了香港,無論藍絲或黃絲,就算只是為了飯碗,希望民陣公布行動時,會多過200萬人參與。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為「港版國安法」作說明。王晨提出議案的原因稱,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力干擾,《基本法》第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法例在香港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長期擱置風險。他指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情況,出現新風險、新挑戰,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日益突出,特別去年反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主張獨立,公然污損國旗國徽,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暴力對抗警方執法,癱瘓政府立法會。此外,近年來外部勢力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有關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危害國家主權,因此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

#民陣發起逾200萬人遊行

多名民主派議員聯同民陣、支聯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民間團體昨早召開記者會,批評國安法是「中共攬炒,再無兩制」。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為了香港,無論藍絲或黃絲,就算只是為了飯碗,希望民陣公布行動時,會多過200萬人參與。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形容,整個草案以第四點是「最伏」。她說,當中列明有關機構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何時需要,是他們說需要就需要」。陳淑莊認為,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中依據的法例,不可能是香港的法例,或會在香港執行內地的法例。她舉例指,澳門同樣有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或局長負責統籌協調相關維護國安工作,認為香港「仲衰過澳門」,是「林鄭唔掂,要走開」,導致香港需要由中央政府委派特別部門在香港設立機構,執行法例。她亦質疑,特區政府仍未回應中聯辦是否要遵守香港法例,反問國安機構是否也不需要遵守香港法例,甚至可以在香港執行內地法律。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明白現時發起任何行動都很困難,「但50萬人頂住了23條,200萬人與手足們各自爬山的努力頂住了送中惡法,為了香港,無論藍絲或黃絲,就算只是為了飯碗,希望民陣公佈行動時,會多過200萬人參與,就會看到希望」。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批評,國家主席習近平「撕爛一個兩制的假面具,赤裸裸告訴全世界人中國就是一國一制」。他認為,國安法是以言入罪的萬能key,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等人同樣都是在內地以言入罪。

#林鄭: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從北京返港後,昨晚率領眾特區政府由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見記者。林鄭表示,在執法方面,根據《決定》草案第四點,特區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強化執行工作和機構,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根據需要,可在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司法方面,政府在發出的聲明中已簡要地強調,《決定》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以及裁決權和終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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