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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疫苗通行證擴展至公立醫院及診所 進入公院或須打針 醫管局:救人優先
發佈日期 : 2022-03-22

市民目前進入商場必須使用「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的適用範圍或擴展至公立醫院。
市民目前進入商場必須使用「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的適用範圍或擴展至公立醫院。

【本報記者報道】傳聞政府或擴展「疫苗通行證」至各間公立醫院,意味進入公立醫院及診所的病人及訪客,均必須已接種新冠疫苗。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綜合臨床服務)李立業表示,醫管局的大方向是鼓勵市民接種疫苗,但一定會彈性處理,強調「以救人為先」。他指出,暫時未有推行「疫苗通行證」的詳細資料,有方向時會再公布。政府日前公布,「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

坊間昨日開始傳來消息稱,政府正考慮擴大「疫苗通行證」的適用範圍,要求所有到公立醫院及診所接受覆診或其他服務的病人及訪客,均必須接種新冠疫苗,而緊急情況或經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者除外,目的是要加強保護經常到公立醫院及診所的長者。

旨在加強保護長者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綜合臨床服務)李立業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被問到如果有病人未有接種疫苗或接種足夠數量的疫苗時會如何處理。李立業未有正面回應是否將會推出有關措施,強調如果有任何決定及方向,會再作公布。他強調,醫院管理局的大方向是鼓勵市民接種疫苗,但明白病人進入醫院時的情況或會非常危急,強調醫管局一定會彈性處理,以救人為先,特別是緊急治療。他指出,屆時即使有任何措施,一定會以病人福祉為最優先。

政府前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疫苗接種安排,措施之一是「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有關安排考慮到自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及政府有足夠疫苗和接種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接種全數三劑疫苗。

未有任何決定方向

除此之外,會「縮短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政府表示,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即5月31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六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六個月內(而非原來的九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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