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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詠儀收投訴 揭代言費被侵呑 張智霖:贊助商合照受阻 感不尊重
發佈日期 : 2018-06-26

涉案經理人公司會計部職員作供稱,於2014年發現
張智霖昨現身法院,離開及進入法庭前亦企定給傳媒拍
袁詠儀是揭發事件的關鍵人物,為夫奔波。(fb圖片
藝人張智霖昨早出庭作供透露,妻子袁詠儀收投訴才揭
張智霖代言OGAWA按摩椅,視對方為VIP。(資
涉案經理人公司會計部職員作供稱,於2014年發現
張智霖昨現身法院,離開及進入法庭前亦企定給傳媒拍

【本報港聞部報道】藝人張智霖(Chilam)前總經理人涉侵吞代言人費用案昨日續審,張智霖首度出庭作供,稱於2014年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贊助商OGAWA的老闆、員工和廣告製作公司等數十人有捧場,當他們到後台要求合照被阻,事後製作公司一名朋友向其太太袁詠儀抱怨,指「付了400多萬元卻不受尊重」,因而揭發相關報酬達480萬元,而非合約所列的388萬元,懷疑有人侵吞了92萬元差價。張智霖表示,曾與被告梁雅詩當面對質,惟對方一度否認,並取出涉嫌偽造的合約文件反駁,其後才向老闆蕭定一承認盜竊。


案件昨早在區域法院續審,張智霖(46歲)指出,2013年加入蕭定一旗下公司,並由時任總經理,即被告梁雅詩(43歲)負責為他洽談及議價工作。張智霖表示,2014年1月,被告在WhatsApp稱已跟按摩用品OGAWA傾成合約,酬勞380萬元,並稱「我已盡了力」,張表示願意接洽,並指因他與老闆蕭定一及被告使用一個Whatsapp群組用作交代工作細節,故蕭都知情。


酬勞380萬 引述被告稱:已盡力


2014年8月29日,張智霖到馬來西亞舉行一場由OGAWA贊助的「Chilam Crazy Hours瘋狂有時大馬演唱會」,當晚OGAWA的大老闆、員工及製作單位約十多人到場支持,故視對方為VIP,當時他們要求到後台合照亦是理所當然,「但現場有人阻止合照,要求在很短時間內完成,這個做法令OGAWA老闆及員工不解」。


張智霖表示,其中一名來自OGAWA、名叫「大姐」的朋友向其太太袁詠儀抱怨稱:「付了400多萬元,卻不受尊重!」張此時才得悉合約報酬是480萬元。「我一直認知是388萬元,而非400多萬」。張智霖翌日返港後,當晚即邀請蕭定一上家商討事件,雙方同意必須找出真相。他其後在倫敦拍電影期間,一直翻查過去一年的代言人合約,發現不只OGAWA合約有可疑。他透露,曾向OGAWA的中介人,即「大姐」兒子Malvin Ong查詢原合約,但對方卻說因有保密協議,故不能提供,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2014年9月中,張智霖拍完電影回港,於9月15日上公司找蕭定一與被告當面對質,曾當面問被告是否「食差價」?對方說:「無可能。」張智霖即場致電OGAWA老闆Eric,對方明確表示合約報酬是480萬元。此時,被告才說要翻查相關文件,「她離開頗長時間,期間不知她做了甚麼,但她回來取出文件時,就知有問題。」張智霖解釋,合約第一頁原僅列明擔任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香港代言人,惟被告取出的合約卻多了「中國」,質疑文件經改動,他認為再糾纏沒有結果,故決定與太太先離開現場,交由蕭定一處理。其後獲蕭定一告知被告承認涉侵吞代言人費用,張智霖要求被告在列印出來的道歉短訊上簽名作實。


沒想過續約 只關心為何VIP不開心


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質疑張智霖是害怕得失OGAWA而無法續約,因而損失數百萬元廣告費?又問為何從沒追問涉款92萬元去向?張智霖強烈否認,指出:「從沒想過續約,只關心為何VIP會不開心,以及為何合約銀碼會有出入。」


張智霖昨天上午完成作供,下午由經理人公司會計部職員杜智(音譯)出庭作證,杜稱在2014年,受蕭定一指示重新檢查過去一年的合約,在OGAWA兩個版本的合約中,發現有92萬元差價,被告曾解釋她將旗下藝人到內地登台、剪綵等人民幣收入,再扣除內地藝人酬金後,剩下折合約92萬港元。


杜又發現與P&G及Adidas旗下Reebok的合約都有問題,Adidas曾支付一張30萬元支票,但被告向會計部遞交一張20萬元入數紙,聲稱當中10萬元與Adidas無關,是來自「北京傳媒有限公司」的酬金,但杜發現款項不是由「北京」轉賬。杜稱,對比過P&G給予的合約副本,清楚顯示代言人費用為200萬,而非被告聲稱的160萬元。


案情指,被告梁雅詩涉於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3份合共710萬元代言人合約,惟虛假聲稱只收到廣告公司共568萬元,從中侵吞142萬元,她被控欺詐和盜竊共三項罪名。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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