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4月 25日
星期四
   | 氣 溫 : 26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社協助60歲長者 申請法援提覆核
發佈日期 : 2019-01-14


【本報港聞部報道】政府收緊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調高至65歲備受各方批評,令即將「登六」的長者大失預算,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質疑措施違反《基本法》第36條及第145條,今日會聯同一名59歲8個多月的人士申請法援,並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冀望保留長者60歲可申領長者綜援。


形容「長者福利倒退」


社協表示,根據《基本法》第36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而據《基本法》第145條,香港特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政府削減有福利,是違反有關條文,而提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令原本60歲至64歲長者改領失業綜援,每月綜援金額會削減至1,060元,形容措施是「長者福利倒退」,雖然現時有不少60歲以上基層長者雖仍有工作能力,願意工作,但措施與《施政報告》提倡「扶貧為要關愛弱勢社群」目的違背。


社協同時指出,港府1999年及2003年曾提出「共渡時艱」,兩次大幅削減綜援金額,先後取消「與家人同住長者」獨立領綜援權利及「非長者綜援人士」的特別津貼(包括牙齒及眼鏡津貼)、當時將綜援基本金額削減11%,至今仍未補回,批評港府在超過萬億盈餘及年年有盈餘下,仍提出相關措施,十分涼薄。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