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訊】全國人大將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香港商人關注《外商投資法》取代之前的「外資三法」後,港商將失去「外商」身份及相關待遇。全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但直言「來自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
將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外商投資法》實施後,俗稱「外資三法」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將被廢止,並設五年過渡期。不過,港商關注,「外資三法」有提及香港、澳門、台灣在大陸的投資,均「參照外資辦理」,然而《外商投資法》無任何關於港澳台的字眼,並寫明「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和其他組織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擔心將失去「外商」身份及相關待遇。
張業遂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被問到《外商投資法》的細節,特別是港澳台在該法例中位置上的安排。他指出,近年來,中國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新的形勢,「外資三法」也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而制定《外商投資法》,就是要創新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既不同外資也不同內資
至於港澳台的安排,他指出,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但直言「來自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他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港澳台屬於單獨關稅區,來自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實踐中,對港澳台投資一直參照外商投資進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相關制度還將根據實踐需要不斷修改完善,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加開放、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