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疫情持續惡化,影響各級法院正常服務。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天發表示,指受影響案件數目已佔全年案件量接近18%。為了在無損法庭使用者、員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情況下,能在這期間提供更多法庭服務,司法機構正急切地探討採取其他方法,例如更廣泛地利用資訊科技來應付目前的情況。
馬道立發表聲明指出,一直急切地探討採取其他方法,務求在無損法庭使用者、員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況下,能在這期間提供更多法庭服務。對於有建議指司法機構可更廣泛地利用資訊科技來應付目前的情況,馬道立指大致上同意這做法,但唯一要指出是若要採用這些方式以便利聆訊進行,前提是這些方式要有充分的後勤配合,亦必須在法律框架内進行,並符合適用的法院規則及程序。此外,資訊科技方面的保安問題亦必須解決。
#前提須有充分後勤配合
馬道立表示,在這段時間很多法官一直主動進行案件管理工作,例如給予適當指示),並以書面方式作出裁定,從而免卻訴訟各方親身前往法庭應訊。再者,司法機構正積極考慮以使用不同的科技,例如電話、視像會議或同類視像設備來聽取陳詞,並擴大法庭聆訊範圍,即不限於緊急或必要的事宜。
他續說,除了一些具特殊性質的聆訊外,現進行的聆訊主要是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採取這種做法是基於公共衛生及安全的考慮,因為法院大樓經常會有許多人聚集,因此病毒擴散有非常實在的潛在風險。況且法院大樓不單是進行法庭聆訊的地方,亦設有登記處和其他服務設施,使用這些服務所涉及的人數甚眾,在決定採取哪些做法來應對目前情況,公共衛生及安全始終是至關重要的考慮。
他說,不可忽略非常重要的一點,是現時社會正面對一項公共衛生及安全的挑戰,司法機構在考慮採取最佳做法時,定會時刻謹記要顧及公眾、法庭使用者、司法機構的員工和法官的健康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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